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王傳訊人妻「又濕了」 鹹濕對話被抓包判賠5萬

    吳男與人妻鹹濕對話被抓包,還與一同出遊,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吳男所為已侵害張男配偶權,判決吳男賠償5萬元,可上訴。(情境照)

    吳男與人妻鹹濕對話被抓包,還與一同出遊,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吳男所為已侵害張男配偶權,判決吳男賠償5萬元,可上訴。(情境照)

    2023/03/08 18: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男子從鄭姓妻子手機LINE對話記錄中發現,妻子竟與同事吳男過從甚密,例如:吳男傳訊給鄭女:「愛你」、「那我直接上了囉、不然都說我不夠硬」、「又濕了嗎、我要來囉」,2人甚至一同出遊,氣憤向吳男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吳男所為已侵害張男配偶權,判決吳男賠償5萬元,可上訴。

    張男提訴指出,鄭女婚後態度大變,他為求真相,查看鄭女手機,赫然發現她與吳男過從甚密,例如吳男傳訊給鄭女:「愛你」「鼻鼻、嗽啾、迷你爸、i、love」、「沒關係我親你就好」、「來啦我抱抱」,甚至有鹹濕對話:「那我直接上了囉、不然都說我不夠硬」、「來我檢查、看看有沒有長毛毛」、「又濕了嗎、我要來囉」等。

    張男指出,吳男明知鄭女已婚,仍執意破壞他的家庭,2人甚至相約至高雄出遊並一同至高檔餐廳用餐,並有親密出遊合照,因此求償150萬元。

    吳男則主張,他曾與鄭女交往,後來分手,對於鄭女已婚一事完全不知情,一直以為鄭女單身,至於對話記錄僅是用詞、用字較為戲謔,玩笑尺度較大,2人並未交往或發生性行為。

    法官判定,張男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情形,但2人確實有相互示愛,甚至性暗示鹹濕對話,一同出遊時還有擁抱、依偎、親吻等親密舉止,判定侵害配偶權。

    至於吳男主張自己不知對方已婚,法官則認為,鄭女有在IG上PO出張男浪漫求婚時的照片,並寫下「寫下鮮花、下跪、燭光晚餐」,之後又PO出與張男合照「我的白馬王子、我遇到你了,我的身分要改變了」等,顯見鄭女已答應求婚並即將結婚,吳男雖與鄭女分手,但仍有關注其動態,故不採信其辯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