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擁3千萬資產為5萬分屍弟弟判無期 合議庭:兇殘冷血、駭人聽聞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9月間,54歲曾擔任法警的男子梁納克慘遭殺害分屍,警方事後逮捕死者的73歲大哥梁志超,他坦承犯行,推說是弟弟長期欺負他、出言辱罵且拳打腳踢,又借錢5萬元不還,才會下手犯案;死者其他3名兄長均出庭指證,梁是因不負擔母親扶養費被死者控告後而心生不滿,希望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新北地院合議庭亦不採信梁男辯詞,斥責他犯行兇殘、冷血、駭人聽聞,無真誠悔悟,今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梁志超一家為緬甸移民,他曾當過外交部司機,退休後靠退休金以及股息、股利過活,推估有近3千萬元資產,但他卻曾因母親扶養費問題與弟弟鬧上法院,法院最後裁定梁男須給付死者25萬元;死者的其他親友更指證,死者辭職照顧母親,其他兄弟有給死者生活費,梁男沒給過一毛錢,死者才會聲請返還代墊扶養費。
檢警調查,去年8月30日晚間8時許,2人又因金錢問題發生口角,隔日凌晨3時許,梁男趁弟弟熟睡之際,持水果刀狠刺弟弟4刀致死,之後再拿菜刀及鐵鎚分屍,並將死者的頭顱、雙手、雙腳裝進大型垃圾袋後,丟進垃圾車內棄屍。
死者友人原本與死者約定8月31日見面,死者並未赴約,他擔心死者安危,因此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審理時,梁男雖坦承下手行凶,卻又推說弟弟長期欺負他、罵他很難聽的話、拳打腳踢,且借錢5萬元不還,才會犯案。
但檢方調查,梁志超多年前為使用廁所,遂出言催促行動不便的母親,死者見狀即出言制止,怎料,梁男竟拿出菜刀恐嚇死者,因此被判拘50日;死者的其他兄長亦指證,被害人不可能欺負梁男,也不可能向梁男借款,梁男是因為不分攤母親扶養費、遭被害人提出民事返還代墊扶養費訴訟而生嫌隙,他們不原諒梁男,希望判處梁男無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梁男雖坦承犯行,但並無真誠悔悟,且他犯案手法兇殘、冷血,情節實駭人聽聞,犯罪情節及手段均屬嚴重,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