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斤警重壓、拖行酒駕騎士致傷還嗆「慢慢玩」 改判4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警板橋分局警備隊體重約100公斤的警員潘惠宗,攔查酒測值超標的曹姓騎士,竟遭其辱罵「你們這些廢物」,遭到逮捕,潘員明知曹男已無法反抗,仍以大腿、臀部壓在他的頭、肩頸8分鐘,並故意晃動身體嗆說:「慢慢玩、你不要斷氣就好…」,再抓住曹男雙腳往地上拖行,導致多處擦、挫傷,一審依傷害罪判6月徒刑;潘員認為判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院認定潘員雖遭辱罵,但執行公權力作為不當,已涉傷害罪,但一審確判刑過重,今改判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檢方調查,2019年3月26日晚間7時,時任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警備隊員警潘惠宗在板橋區南雅西路2段發覺曹男逆向騎機車,攔查進行酒測,測得酒測值0.17毫克,要求曹男做平衡測試,曹男不滿,辱罵潘員稱「你們這些廢物」,被潘員反銬雙手壓制在地。
當時潘員雖已壓制住曹男,使他趴在地上,卻仍抓住他的雙腳拖到路邊,並用大腿和臀部壓住曹的頭和肩頸,還故意搖晃身體,向同行警員說:「沒關係…可以跟他慢慢玩。」造成他右臉、左身、左膝、雙手等多處擦、挫傷。曹男不滿,對潘員提告傷害罪。
同行的王姓警員證稱,潘員壓在曹男脆弱的後頸部長達一段時間,曹男未反抗,但潘還用搖晃身體、以及重複起身、往下坐的方式,造成被害者痛苦。
潘員則辯稱,曹男酒醉無法溝通,雖上銬但雙腳仍可活動,為免他突然攻擊或跑到馬路上被撞,才會壓制讓他無法翻身逃跑,晃動身體則是調整角度,自己是依法執行職務、且屬緊急避難,應免罰。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潘除了說「慢慢玩」,還刻意晃動身體說「不要動,乖乖的、不痛不痛喔」,曹當時反映:「要吐了,會嗆到脖子」,潘竟回:「你吐沒關係啊,幫你叫救護車就好了…你不要斷氣就好,其他我不管」,綜合認定潘員是故意傷害,且否認犯罪又未和解,依公務員故意犯傷害罪,加重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當時潘員將曹男雙手上銬、且他已自行趴在地上,並無作勢自傷、攻擊或試圖逃跑、抗拒逮捕等行為,潘員並無以強制力逮捕或壓制的必要性,其所為並非依法令的行為,且因此導致曹男臉部及身體摩擦地面受傷,屬傷害罪犯行,不過一審判刑確屬過重,今改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