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運屏縣府廢棄物遇焚化廠歲修竟挖洞掩埋 廠商被判1年半
2023/01/07 10:5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業者標得屏東縣府體發中心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案,因碰上崁頂焚化爐歲修,無法運進廠處理,竟夥同怪手司機就地挖洞直接掩埋300多噸的廢塑膠等廢棄物,行徑惡劣,經查獲送辦後,屏東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陳姓業者及怪手司機各1年半及1年徒刑,並追徵不法所得51萬元,可上訴。
陳姓業者1年多前標得屏縣府體育發展中心發包的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案,負責處理廢塑膠、玻璃纖維與廢土石方,因碰上崁頂焚化爐歲修,導致有300多噸廢棄物無法清運至焚化廠,陳男竟夥同陳姓怪手司機,就地挖掘坑洞掩埋廢棄物,不法獲利51萬元。
經地方里長查覺異狀報警處理後,才揭露陳姓業者的犯行;但陳姓業者否認不法,辯稱是先將不能進焚化廠及可進焚化廠的廢塑膠分開,以便日後載去清運;陳姓怪手司機也強調只是聽令行事,未從事不法。
屏東地院認為檢方所提事證明確,陳男2人所辯不足採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陳姓業者1年6個月徒刑、陳姓怪手司機判刑1年,並追徵不法所得5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