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店鋪厚紙板防滑 「沒溼變凶器」反害客人滑倒受傷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高醫商圈開手搖飲店的王姓女子,擔心飲料製作時水珠滴落,地面溼滑會害客人滑倒,她在櫃台前鋪厚紙板止滑,結果紙板沒吸到水,反而成為「隱形凶器」,害林姓女子不慎滑倒摔斷左髖臼骨,法官判王女和郭姓女店員應賠65萬餘元的醫藥費和看護費。
判決指出,2020年7月25日中午12點多,林姓女子到高醫商圈某家手搖飲店購買茶飲,她點餐結帳完畢轉身離開收銀台時,腳踩在櫃台前的厚紙板,當場不慎滑倒,林女重摔倒地無法起身,經送醫檢查後,發現左側髖關節脫位、左髖臼骨裂。
林女認為店家害她受傷,氣得報警提告,但檢方認為,郭女受傷原因與店家鋪設厚紙板無因果關係存在,偵結處分不起訴,郭女不服聲請再議,仍被高雄高分檢駁回。
郭女另提民事求償替自己討公道,向飲料店負責人王女和郭姓女店員求償醫療輔具、看護、精神撫慰金共75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王、郭說,為了防止飲料或杯身水珠滴落,造成地面溼滑,才會鋪設厚紙板作為防滑、吸水之用,且王女摔倒時是右邊著地,卻出現左側髖骨受傷,辯稱受傷原因與她們無關。
法官認為,王女倒地時雖然是右側身軀倒臥地面,但根據醫院回函的報告,發現王女受傷部位和滑倒有關聯;且厚紙板鋪設在溼滑的地面上,雖然能吸水,並因吸水後不易移動,達到些許防滑效果,但如果鋪設在完全乾燥或平滑的地面,則無法發揮吸水功能,且易於移動,不僅無法防滑,反而更易使踩到的人滑倒。
根據當天氣候及現場環境研判,手搖飲店前的地面是乾燥的,因此郭姓女店員鋪設的厚紙板並無防滑效果,反而暗藏凶機,認定她未盡注意義務,有過失之責,加上王姓女負責人也要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田此判郭、王兩人要賠6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