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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欠稅1700萬 行政執行署聲請管收連敗

高雄行政分署聲請管收張男,被高雄高分院判決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高雄行政分署聲請管收張男,被高雄高分院判決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2022/11/17 20: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商人欠稅1700萬元,高雄行政分署查出他提領勞保退休金、房屋貸款等,涉嫌隱匿財產而聲請管收,高雄高分院認為他目前根本沒有財產,指控情節均為多年前的事,仍然判決分署敗訴。

高雄分署指出,張在2000年滯欠營業稅1700萬元,但他卻在100年5月至11月間,有14筆刷卡消費累計12萬,並於101年11月14日以現金清償積欠銀行協商貸款15萬元,故意不繳稅。

此外,2007年4月2間,他把位於高市建物抵押給銀行,借貸180萬元流向,未提出相關事證,並在2013年11月中旬,提領勞保退休金158萬元後,逕將款項轉入前妻帳戶,甚至早在2003、2010年間,將名下人壽保險契約,變更要保人為前妻,依故意不償還稅款,並有隱匿財產情形,聲請法院管收。

張男則供稱,貸款和勞保退休金均已支付訴訟及師費、扶養父母和養育3名子女,保險部分均由前妻繳納,離婚前對方要求變更要保人,否認有隱匿財產或故意不繳納。

一、二審法院調查,張男靠打零工維生,收入不固定,還要支付其母安養費,並常依賴子女提供生活費,高雄分署也自稱近年來均會定期查詢他財產,但均為空白,不是他故意不履行義務。

此外,高雄分署所指控情節,距今已事隔多年,張目前也的確沒有財產,管收沒有必要,仍然判決分署敗訴,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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