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水上逆孫違反家暴令酒後打死外婆 一審判10年
2022/10/31 17:02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水上鄉南和村52歲江姓男子有多次對同住的87歲江曾姓外婆家暴前科,今年5月江男酒後因細故爭執,竟持拐杖對外婆施暴,致外婆身體多處受傷,後來雖請鄰居叫救護車,但外婆送醫後不治,嘉義地院審理後,今天依涉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累犯,判處江男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嘉義地院曾於今年3月間對江男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不得對外婆實施家庭暴力。江男獲知保護令後,仍於今年5月24日晚間,在其住處,因故與外婆發生爭執,搶得外婆枴杖後,失去理性,持枴杖毆打外婆腹部等身體多處,造成腹部臟器受損等傷害。
後來江男雖輾轉叫救護車將外婆送醫急救,外婆仍因身體多處瘀傷併肝臟撕裂傷,導致組織及腹腔出血,形成低容積性休克,而於當日晚間不治死亡。
法官認為,江男明知高齡外婆行動不便、長年服用多種藥物、罹患慢性疾病,卻因盛怒情緒失控,持續毆打外婆,最後導致死亡,涉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就傷害致死罪法定刑而言,應科以較高之刑度上限。
法官審酌,江男犯後發現外婆流血,立即救助,隨即委請鄰居聯絡救護車將外婆送醫急救,雖不符合自首要件,但立即救助,試圖避免外婆狀況惡化之態度尚屬良好,且於歷次程序中坦承犯罪,犯後態度亦屬良好,此部分列入量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