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韓女觀光客判7年4月 色運將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2022/10/25 11: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名韓女5年前來台包計程車旅遊,色運將詹侑儒在乳酸飲料中下安眠藥,假好心送給3女飲用,再趁其中2女昏睡期間,性侵其中1女,最高法院2018年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7年4月定讞,毒品罪部份獲判無罪;詹男本月13日獲法務部核准假釋,高檢署聲請付保護管束,高等法院裁准詹男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現年45歲的詹男於2017年1月12日載3名來台韓女出遊,至新北市九份、金瓜石等地旅遊,他在金瓜石黃金博物館停車場內等待時,將含FM2成分的安眠藥摻入乳酸飲料中,3女返車後拿給她們喝。
其中2女不疑有詐而喝下,1女小啜一下覺得有點苦而沒喝,待詹男開車抵達台北市士林夜市後,清醒的女子因叫不醒另外2女,只好獨自下車逛夜市,詹男將2女載往偏僻處,以手指性侵其中1女得逞。
3女當晚返回旅店,2女仍持續昏睡到隔天下午,遭性侵的被害人隱約想起在車內遭詹男脫絲襪指侵,3女為了驗證,到超商買同款飲料試喝,發現根本沒苦味,才驚覺被下藥,報警處理。
詹男到案供稱,當時剛好有人傳A片,他看完後先在駕駛座手淫,但還是忍不住情慾,才會到後座偷摸女子下體,但否認指侵被害人,但因被害人下體採到詹男DNA,檢方起訴求刑15年。
士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欺瞞施用三級毒品罪判處11年徒刑,高等法院認定詹男是觸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改判7年4月,至於施毒部分,因罪證不足而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2018年4月駁回檢方與詹男上訴,全案定讞。
詹男於2018年5月4日入獄服刑,因接受身心治療已具成效,鑑定其再犯風險顯著降低,法務部於10月13日核准其假釋,高檢署向高院聲請保護管束,高院裁准。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