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師凌虐男童恫嚇「告訴父母你就死定了」 重判4年半
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國小劉姓音樂教師,4年前涉對一名5年級男童施虐,多次在音樂教室以鼓棒敲打男童頭、臉、小腿等處,還抽打生殖器,得知男童告訴父母,再施以更嚴厲的辱罵、恫嚇等精神凌虐,劉男到案辯稱自已很無辜、是遭男童誣陷,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劉男狡辯,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過與廉恥之心,依妨害幼童教育罪重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北院合議庭痛批,劉男身為教職人員,明知學童罹患嚴重身心疾病,本應更依專業與耐心對待,卻持續施以凌虐、辱罵等精神與身體的虐待,屬非人道待遇,還威脅不得告知他人,致男童患心理疾患。
男童也寫親筆信給法官,說明案發至4年來的處境,他說至今遭虐的陰影仍揮之不去,惡夢連連,幾乎沒睡過好覺,耳中都是被劉辱罵的聲音,根本無法專心思考和上學,不能像同學一樣開心上學。合議庭認為男童身心遭受重大創傷,劉男構成妨害發育罪,而劉在審理時卻仍以定時炸彈、構陷等負面用語描述被害人,毫無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惡劣,予以重判。
判決指出,劉男於2018年擔任該國小的音樂與聽覺藝術課專任教師,多次在音樂教室凌虐被害的10歲學童,男受曾向母親透露遭老師虐打,劉男得知後,反而更加重凌虐並恫嚇「如果你回去敢跟爸媽說,你就死定了」,以致男童以為說了會更慘,而不敢再告訴父母全部的實情。
男童身心受虐但卻感到孤立無援,產生身心變化,隔年4月開始出現頭暈、腹痛、持續腹瀉,父母帶他去醫院就診也沒結論,升上6年級後更是嚴重,多次在班上、家中反覆暈厥等精神解離症狀,不斷尖叫求饒彷佛重現遭虐情境,醫院診斷是長期遭虐後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至今未癒。
男童父母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幼童教育罪起訴劉男。劉男辯稱從未對男童施虐,他覺得很委屈和無辜,是遭男童構陷。
北院合議庭依據松德醫學鑑定,以及台大醫院病歷診斷資料,以及校園證人證詞,認定劉男確實有接續對男童施以神與身體虐待,其行為與男童的身心疾病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考量手段、造成的傷害、犯後態度等因素後,量處4年6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