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狂刺印尼女友60刀致死 判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竹助理工程師林璟暉不滿曾經同居的印尼籍李姓女友聲請保護令還搬離住處,打上百通電話騷擾,再持刀到李女上班的泰式按摩店狂刺60刀致死,林事後還瞎辯李女威脅殺害家人,他才「義憤殺人」,且行凶前曾吞百顆安眠藥,所以犯案時意識不清,但一、二審均不採信,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47歲林男與李女同居期間,曾在2020年6月間傷害李女並持刀恐嚇「要死大家一起死」,李女獲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導致林男心懷怨恨,打上百通電話騷擾;同年8月6日,他再度打電話並揚言不復合就要置李女於死地。
果然,7日上午,林男帶一把廚房用刀前往李女工作地點朝其揮砍,見李女逃到店外,林男追上再朝其胸部行刺多下,接著將人拉回店內,對其頭部、胸腹、背部、四肢猛刺多達60刀致死。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因為李女恐嚇要找人殺他在台中的媽媽、兒子,他受到刺激,才會「義憤殺人」,且案發前他吃下170顆安眠藥,所以犯案時意識不清。
一審新竹地院根據醫師鑑定報告認為,林男如果真的吞下170顆安眠藥,其血液濃度將高達每毫升12.75微克,然而,林男的抽血指數卻只有0.36,故認定他犯案時的精神狀態與辨識能力並未降低。
竹院審酌林男在偵審時飾詞卸責,並綜合考量其原生家庭背景、個人發展史與學校表現、工作與交友情形、心性發展史與感情生活、過去犯案紀錄、犯案前生活狀態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女在案發前因林男暴力相向,只能以躲避他處、要求林男搬離住處、請警察協助處理等柔性方式處理,林男卻辯稱是李女威脅殺害家人才會動手殺人,顯然有違常情,故仍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