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外拍陷昏睡 「攝狼」趁機啪啪代價不菲
2022/10/04 22:4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張姓男子從網路通訊軟體「IG」結識成年女子小芬,小芬同意當張的外拍模特兒,兩人約在2021年6月4日深夜見面、5日凌晨一起到1家汽車旅館拍照。女方事前告知張「她有先吃安眠藥,可能會睡著」,張男竟利用女方意識昏沉乏力之際,乘機性侵。東窗事發後男方付出高額賠償金、換取受害女原諒。
一審判決指出,張男於2021年5月中旬利用「IG」結識小芬(化名),兩人聯絡後,張男邀請小芬當他的外拍模特兒,女方答應張男邀約。兩人於2021年6月4日深夜11點多相約外出見面,並在隔天(5日)凌晨零點許到台南地區1家汽車旅館拍照。
在兩人外出見面之前,小芬已從「IG」告知張男說「她已服用醫師開立有嗜睡性的精神疾病藥物,可能會睡著」。張男明知女方已服藥,竟在見面後利用女方意識昏沉、全身乏力無法抗拒之際,脫去女方褲子,對小芬性侵得逞。其後在6月21日,小芬由母親陪同向警方報案控告張男乘機性侵。
對於性侵小芬犯行,張男從檢警調查到台南地院審理都承認。法官檢視張男與小芬的「IG」通訊對話內容,得知女方與男方見面之前就告知男方說「自己有吃安眠藥,可能會睡著」。女方服藥的成分有些微睏倦、嗜睡的副作用,佐證小芬服藥後會昏沉嗜睡,沒有疑義,張男所犯是刑法的乘機性交罪。
由於案發後,張男已先賠受害女1萬4千元,接著在地院開庭時,張男與小芬及其母親達成和解,張給付80萬元賠償金給女方。小芬當庭表明願意尊重法院對張從輕發落及給對方自新的機會。法官考量張嫌已獲女方諒解,足認其犯後態度尚佳、有悔悟之意,可依法減刑,據此判張嫌2年徒刑、緩刑5年,但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