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底藏海洛因運毒賺3萬 女「毒騾」起訴 最重判死
運輸第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罪責極重。圖為內政部長林右昌(左二)去年視察桃園機場安檢通關情形。 (資料照)
假冒背包客 走路姿勢可疑遭識破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馬來西亞籍卅二歲女子LIM LI FEN(音譯:林麗芬)假冒背包客,於去年耶誕節搭機來台,在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安檢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發現她的走路姿勢可疑,查驗後從鞋底起出夾藏的二包總重六八五公克、黑市價約三四三萬元海洛因毒品,經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查辦,桃園地檢署昨將擔任「毒騾」的林女依運輸第一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等罪起訴;林女現仍羈押中。
挖空鞋底 夾藏黑市價343萬海洛因
現今協助毒梟運毒闖關的酬勞行情多半僅三至五萬元,再加上以旅遊名義來台的食宿免費,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罪責極重。本案中的運毒交通,即使被法官認為有情可憫恕之處而予減刑,再怎麼判也至少十多年,為了數萬元就要被關十多年,可說得不償失。
檢調指出,林女在馬國由毒品集團、真實身分不詳的A男,以及通訊軟體微信暱稱「cookie」等人,物色為運毒交通,計畫將海洛因毒品走私來台,去年十二月廿四日接獲指示後到吉隆坡焦賴區LeQuadri酒店,由A男出面交付一雙內部挖空暗藏海洛因的運動鞋,同時給付約新台幣三萬二千餘元的馬幣四八○○元(令吉)報酬。
林女次日穿著這雙藏毒運動鞋,搭乘馬來西亞航空班機來台,下午四點多降落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接受入境檢查時,海關人員發現她是單幫客,而且走路姿勢、神情有異,會同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人員執行搜索,在其左右腳鞋底夾層內,查獲二包共六八五公克的海洛因,訊後送辦。
林女應訊時坦承運毒,檢察官以林女入出境資料、與A男、cookie等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可供佐證,偵結後依運輸一級毒品等罪將她起訴;檢方表示林女已坦承犯行,若審判中也認罪,建請法官酌減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