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輕生亡租屋變凶宅 房東求償200萬敗訴
2022/09/11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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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黃姓女美容師向房東王男租屋,去年一月間在租屋處內輕生,房子頓時成為凶宅,損失不貲,王男提告轉向死者的母親求償200萬元,一、二審法官認為事發後隔月,王男便以相同租金出租,且黃母並非連帶保證人,故判決房東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房東王男於2020年5月間,將房子出租給黃女經營美容工作室,黃女經營不善,背負龐大經濟壓力,入住半年後曾求助身心科診所,直到隔年一月間,竟選擇在租屋處了結自己的生命,卻意外讓該間房子成了「凶宅」,市價瞬間少了近一半,還難以出租。
王男不滿房客黃女在他出租的房間自殺,使房價因成凶宅而大跌,怒告黃女的母親求償,他表示,房子原以每月1萬6000元租給死者黃女,估計房價少了200萬元損失,因黃母是黃女的繼承人,房東決定告黃母要求賠償。
但一、二審法官都認為,被告黃母並未在租賃契約上的連帶保證人上簽名,且事發隔月,該房子就以同樣價格順利租出,故判決房東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