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型車車禍比去年同期少 內輪差及視線死角「死傷」最多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今年1至7月大型車車禍1771件,比去年同期減少,造成11人死亡、280人受傷,以內輪差及視線死角共46件最多,造成3人死亡、46人受傷,警方持續加強取締,邀集業者交安宣導,防制車禍發生。
根據警政署資料,高雄市今年1到7月發生大型車車禍1771件,造成11人死亡、280人受傷,比去年同期減少180件、減少死亡1人、減少受傷102人,分析死傷事故發生型態,以同向車輛擦撞46件最多,包括「內輪差」及視線死角,造成3人死亡、46人受傷,其次為後車追撞前車、倒車撞車禍。
尤其大型車轉彎形成「內輪差」,容易造成車禍死傷嚴重,交大交安組警務正陳柏年提醒民眾,行車或路口停等紅燈,最好與大型車保持1輛自小客車寬度距離,也不要超過大型車後輪最安全。
警方分析前5大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倒車未依規定,以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交通大隊與各警分局今年加強取締大型車違規2萬8000多件,比去年同期近1萬7000件更多,持續加強交通執法,防制大型車事故發生。
鳳山警分局交通組邀集自有或聘僱大型車公司、物流業者、貨運公司等,辦理交通安全宣導座談會,要求業者正視大型車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等問題,約制所屬大型車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共同防制重大交通事故。
鳳山警分局長孫成儒說,交通安全有賴建立風險意識與全民參與,警民合作推動「交通安全新文化」,加強宣導交通安全重要性,提升民眾交通安全風險意識,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此外,政府已要求大型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增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高雄區監理所說,未依規定裝設者可處汽車所有人12000元至24000元罰鍰;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可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至18000元罰鍰,並均責令參加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