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葉毓蘭告誹謗 高院改判本報記者無罪定讞

立委葉毓蘭(圖)不滿報導影射她遊說向華強依親居留案,自訴自由時報撰文記者涉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認為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改判記者無罪定讞。(資料照)

立委葉毓蘭(圖)不滿報導影射她遊說向華強依親居留案,自訴自由時報撰文記者涉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認為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改判記者無罪定讞。(資料照)

2022/08/10 16: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自由時報去年2月報導,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兒子向佐申請來台居留,有一警界背景的國民黨立委向主管機關移民署遊說,協助向華強取得依親居留資格。立委葉毓蘭自認報導影射她遊說、干涉移民署對於向華強的依親居留案,自訴自由時報社長林鴻邦、撰稿記者陳鈺馥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判林鴻邦無罪定讞,陳鈺馥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陳鈺馥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報導與公益有關,可受公評,改判陳鈺馥無罪定讞。

立委葉毓蘭提起自訴指出,自由時報去年2月3日下午由記者陳鈺馥署名,報導指「近來有一警界背景的國民黨立委頻向主管機關遊說,要協助向華強取得依親居留資格,讓『依法行政』公務人員顯得相當為難」。

該報導並稱,知情人士指出,移民署官員多數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1名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熱衷為向華強依親居留案奔走發聲,稱這怎會涉及國家安全和統戰,這是親情人倫的依親居留,有些官員因為認識或被教過,都顯得相當為難。

出身警界的葉毓蘭自認被影射提起自訴,提告自由時報社長林鴻邦、記者陳鈺馥加重誹謗罪。

北院獨任審理的法官涂光慧傳喚陳鈺馥,陳鈺馥否認誹謗葉毓蘭,辯稱追蹤此居留案已有數月時間,消息來源說一直有立委來遊說,要讓居留案過關,移民署官員承受很大壓力,但未指明立委身份,只說是國民黨、有警界背景的立委,但警界出身的立委不只一位,因此報導中未明確指明是那位立委。

法官涂光慧審理認為,依卷內事證,社長林鴻邦未參與此報導的審核、採訪或撰寫等事項,葉毓蘭自訴林加重誹謗為無理由,故判決無罪,因未上訴而無罪定讞。

另外,法官認為,葉毓蘭是具有警界背景的國民黨立委,且任教過中央警察大學,報導指稱遊說主管機關的立委,已可特定為葉毓蘭,而陳鈺馥撰寫的報導內容,足以使讀者對立委以影響力干預行政機關對此居留案的處理,產生負面評價,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判決陳鈺馥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陳鈺馥撰寫此報導,雖然可使讀者推知此立委是葉毓蘭,但報導內容並未指立委有何逾越分際的關心或要求違法行政,迫使承辦人員「放水」的情形,無法據以認定有貶損葉毓蘭名譽之意,而且報導提及的香港影視大亨、立委,均為公眾人物,移民署關於依親居留的審查,亦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並無誹謗故意,一審判決不當,因此改判陳鈺馥無罪,全案定讞。

立委葉毓蘭不滿報導影射她遊說向華強依親居留案,自訴自由時報撰文記者涉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認為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改判記者無罪定讞。(記者楊國文攝)

立委葉毓蘭不滿報導影射她遊說向華強依親居留案,自訴自由時報撰文記者涉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認為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改判記者無罪定讞。(記者楊國文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