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驗收工程涉索賄 高雄2公務員緩刑

吳姓等2名公務員涉嫌索賄,被橋頭地院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吳姓等2名公務員涉嫌索賄,被橋頭地院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2/08/10 06:4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茂林區公所財經課吳姓課員、桃源區公所經建課于姓女技士假藉驗收,涉嫌向得標廠商索取賄款共6萬多元,被橋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判處2年和1年9月徒刑,均宣告緩刑。

判決書指出,2014年1月6日至11月25日止,茂林區公所財經課吳姓課員負責驗收萬山里下方河床保護應急工程、濁口溪清疏工程和多納溫泉溪2期清疏工程等,涉嫌向得標的元騰公司劉姓負責人(緩起訴處分)收受共5萬多元賄款。

另2019年4月14日,桃源區公所經建課于姓女技士負責驗收「108桃源區各里公有廢棄空屋拆除工程」,涉嫌向永盛土木包工業李姓負責人(緩起訴處分)索取1萬賄款。案經檢方方指揮調查單位偵辦,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吳員觸法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執行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支付國庫20萬元﹔于女則處徒刑1年9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支付國庫5萬元。

承審法官審酌吳、于女坦承犯行,收受賄款不多,因此宣告緩刑,以啟自新,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