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分局公告唐治平母親無名屍招領 25天期滿無人招領比照無名屍收埋
新北市警淡水分局即起公告藝人唐治平母親為無名屍,公告期滿仍無人招領,將比照無名屍收埋。(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藝人唐治平母親3日被發現在租屋處頂樓身亡,由於唐治平堅持不是母親,檢警先將遺體冰存,新北市警淡水分局依有名無主無名屍公告招領,公告日起算25日,若仍無人招領,將比照無名屍收埋。
藝人唐治平母親3日遭鄰居發現陳屍居住社區頂樓,警方發現73歲婦人頭套塑膠袋,倒在頂樓牆角,警方清查,發現陳姓婦人1日清晨上樓,但唐治平3日偵訊時,情緒激動、精神不穩定,他指稱不清楚母親在1日就上樓,身上沒有酒味,警方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交由檢警釐清死因。
淡水警分局表示,針對藝人唐治平母親遺體處理情況,為依據警政署頒布「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針對非他殺案件,分局偵查隊報請檢察官相驗確認死因及屍體身分後,應通知轄區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無名屍體資料輸入內政部警政署受理報案E化平台身分不明系統,由分局偵查隊陳報警察局辦理公告。
另依新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辦規定,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14日內將該無名屍之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公告認領,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
該案唐治平母親3日發現死亡,當天淡水分局偵查隊勘察完成,遺體移至新北市立殯儀館,4日由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淡水分局偵查隊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者姓名,依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陳報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理公告,副本發予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備查,新北市刑大於14日發佈認領公告,將依照警政署「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