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症」狼師騙女童玩「猜食物」變口交生殖器 法官重判
高等法院。(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某補習班吳姓狼師,利用班上6歲女童年幼可欺,佯稱要和她玩「猜食物」遊戲,用眼罩蒙眼後,把果醬塗在自己生殖器放進她口中,性侵得逞,犯行曝光後吳坦承犯行,但以患有戀童症、犯案時辯識能力降低為由請求減刑;高等法院指出「性取向(戀童症)非性侵合理化的理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
檢方指控,吳男原本是桃園市八德區某補習班教師,利用班上6歲女童年幼、不懂反抗等弱點,前年1月21日上午,佯稱要和女童玩「猜食物」名稱的遊戲,接著帶她在補習班的廁所內,先用眼罩遮住她的雙眼後,竟將果醬塗在自己生殖器上,再放入女童口中,對她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吳男惟恐性侵女童的犯行曝光,立即到超商買熱狗,騙她說「這就是遊戲時吃的熱狗」。
不過,因補習班其他老師、女童證詞及補習班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證據,均指證吳男對女童有不軌行為,吳坦承犯行。
不過,吳男和辯護人辯稱,吳男有戀童症,主張犯案時有刑法第19條規定的辨識行為能力降低的情形,此外,吳的年紀尚輕,犯後亦坦承犯行,亦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減刑。
桃園地院將吳男送請鑑定其精神狀況,鑑定結果認定吳男雖有戀童症,但未罹患精神疾病,犯案時其精神狀況正常,辨識違法能力未降低。
桃園地院認為,鑑定指出吳未罹患精神症狀,從他犯後特地去買熱狗,並騙女童說這是遊戲時吃的熱狗,後來曝光還向女童父親下跪請求原諒等舉動,均可證明其精神正。
雖然吳經鑑定有戀童症,但戀童症屬性偏好症的一種,而「性取向不應做為性侵、猥褻、性騷擾等性侵害犯罪合理化的理由」,考量吳性侵女童惡行已造成她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重判他8年6月徒刑。事後,吳遭解僱,因遭判刑之故,將永不錄用為教師。
吳男認為判刑過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後,認為吳有悔意,今改判7年2月徒刑,吳今未到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