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涉賣民眾個資給詐欺集團 3項重罪被羈押禁見
中檢指揮調查局中機站,搜索中市警局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記者許國楨攝)
首次上稿 10:34
更新時間 16:4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的林姓警員,涉嫌利用職權,從警用電腦中查詢民眾個人資料,再提供或轉賣給詐欺集團,二分局主動「自清」,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中檢昨天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站,搜索二分局並傳喚林員,以涉嫌貪污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三項罪名,有串供等疑慮,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市警局二分局於今年3月間,偵辦一起虛擬貨幣詐財案件,意外發現涉案的騙徒,手上有一筆被害人的個人資料,警方深感怪異,不知騙徒從何取得此被害人的詳細個人資料,巧合的是,林員也是在今年3月,該詐欺案件調查前不久,透過警用電腦查詢這名被害人的個人資料,警方懷疑是林員洩露,主動「自清」通報檢方偵辦。
中檢指揮調查員昨天搜索文正所,以及林員住處,漏夜偵訊至今天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員是2018年7月才畢業的資淺警員,一畢業就分發到文正所,資歷尚未滿4年,二分局也針對林員近期查閱的民眾個人資料,逐一比對是否有洩露。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檢方認為林員,將查詢到的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不法份子,但這些不法份子包含哪些犯罪型態,是詐欺集團?討債集團等?檢方仍須進一步釐清,林員涉嫌貪污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等三項罪名,檢方聲請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