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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調查房客涉毒 女房東竟洩密判拘20日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2/06/15 14:3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永和警分局偵辦蔡姓男子涉嫌販毒,為了確認蔡男住處而找上他的女房東潘女,怎料,潘女獲知後竟偷偷告知蔡男,檢警已鎖定上他,去年10月間,檢警發動搜索在手機中發現此事,潘女洩密行為因而曝光;檢方認為,潘女具有身為房東業務身分,因此獲知此秘密依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將她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她拘役20日,可上訴。

檢方調查,潘女是新北市中和區某公寓的屋主,她把房屋隔成數間房間出租,蔡男正是房客之一。

本案起因於檢方指揮警方偵辦蔡男涉嫌販毒,為了聲請搜索票、確認蔡男實際住在哪間房內,因此找上潘女,並明確告知潘女不得將此事告知蔡男。

怎料,去年10月9日下午5時許,潘女竟傳訊問蔡男:「有空嗎?現在可以講話嗎?」隨即進行2分51秒語音通話,趁通話時告知他已被檢警鎖定。

隔日,蔡男傳送一則回收訊息後,潘女回說:「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問我。你就乖乖不要找麻煩」;同月19日下午4時許,警方上門搜索在蔡男手機內發現這些對話訊息及通話,進而追出潘女涉案。

潘女辯稱害怕因此受影響,連帶無法收租、其他房客不租等,否認洩密犯意;檢方則認為,她把房間出租給蔡男,具有反覆經營出租業務、收取租金行為,並有管理承租戶及人員出入之責,屬從事業務者,因此獲知此秘密卻洩漏給蔡男,因此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時,潘女認罪,法官認為,潘女身為房屋所有權人,明知偵查不公開,竟將因業務所知悉的偵查作為,洩漏給涉嫌人蔡男,所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判拘2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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