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漏水糾紛自製影片指摘法官 翁遭判3月

劉翁與吳姓前法官因住家漏水糾紛衍生多起刑、民事糾紛,劉不滿判決結果,公開指吳「殺人東廠」,遭北院依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劉翁與吳姓前法官因住家漏水糾紛衍生多起刑、民事糾紛,劉不滿判決結果,公開指吳「殺人東廠」,遭北院依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2022/06/13 19: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劉翁與吳姓前法官是鄰居,因漏水糾紛衍生多起刑、民事糾紛,劉不滿判決結果不利於他,在其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指吳女為「殺人東廠」,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劉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劉翁於前年9月27日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影片標題為「小小漏水,演變成集體謀殺害命的冤獄」影片,內容指吳女是「有權有勢的殺人東廠」、「…原告兇手法官吳XX…繼續還在追殺代理人金錢」等。

劉翁認為自己講的都是事實,並質疑「講告訴人的姓名、職業就成罪嗎?」還說自己因為同樣的事已遭判刑2次

北院認為,劉翁上傳的影片內容,都屬於指摘,對吳女及其家人的名譽與社會評價產生負面評價,而吳等人並非公眾人物,雙方漏水訴訟無關公共利益,因此,吳等人沒必要忍受他人隨意指摘。

北院審酌劉翁揭露他人個資逾越合理範圍,且劉這次侵犯的犯行與前2次有別,仍應受罰,依違反個資法判劉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