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銬坐騎樓女移工還丟包 三重警和解獲判緩刑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謝志忠去年8月巡邏時,未經查證就認定一名從雇主家外出倒垃圾的女移工是逃逸外勞,將她上銬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再押回派出所,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又把她載到路邊丟包;由於雙方和解,被害者表示原諒並請法院給予緩刑機會,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謝員4個月徒刑、緩刑2年。
本案曝光是因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網路PO文揭發,質疑:「警察先生,你很缺業績嗎?」內容直指女移工只是外出倒垃圾就被當成逃逸外勞逮捕,警員發現錯誤後還把她丟包在陌生路旁,女移工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雇主家。
警員所為引起網友抨擊,三重警分局獲悉展開清查,發現女移工非現行犯,也非逃逸移工,謝員僅因其看到警察眼神飄忽,上前盤查後就違法壓制、逮捕,嚴重侵害民眾人身自由,依妨害自由罪移請偵辦;另將謝員調整職務至警備隊,時任三重警分局長林故廷亦親向女移工致歉。
檢方調查發現,去年8月16日下午四時許,謝員巡邏途經重新路三段發現女移工坐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而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女移工未能立即從手機找出文件,但告知自己住在附近,並使用手機三方通話功能,欲藉由社工及友人透過手機通話功能告知員警,她是合法移工。
檢方認為,謝員沒理會也未查證,就把女移工上銬在超商椅子上,再以巡邏車把她押回派出所銬在椅子上管束,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竟把她載往三重環河南路及大同南路的路口丟包,其所為涉犯私刑拘禁罪嫌。
法官審理認為,謝員身為執法人員,未謹慎拿捏執行職務分際,輕率以主觀上臆測,濫用權力對外籍勞工身分查察,致被害者身心受創,亦使人民對公權力產生不信任感,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認罪,並與被害者和解、賠償,被害者亦表示願意原諒,並請求法院給予其自新或緩刑機會,因此判刑4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