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亂銬坐騎樓女移工 檢求重刑 警私刑拘禁 可判7年半
新北市警謝志忠胡亂對女移工盤查、丟包 被PO網揭發,檢方起訴求重刑,圖為當時謝員盤 查女移工、上銬畫面。 (資料照、取自臉書)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謝志忠去年八月巡邏時,未經查證就認定一名從雇主家外出倒垃圾的女移工是逃逸外勞,將她上銬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再押回派出所,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又把她載到路邊丟包,事件曝光後引發抨擊。新北地檢署昨依私刑拘禁罪嫌起訴謝員,並以他身為警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案,請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重可處七年六個月徒刑。
假借職權犯案 建請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本案曝光是因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網路PO文揭發,質疑:「警察先生,你很缺業績嗎?」內容直指女移工只是外出倒垃圾就被當成逃逸外勞逮捕,警員發現錯誤後還把她丟包在陌生路旁,女移工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雇主家。
警員所為引起網友抨擊,三重警分局獲悉展開清查,發現女移工非現行犯,也非逃逸移工,謝員僅因其看到警察眼神飄忽,上前盤查後就違法壓制、逮捕,嚴重侵害民眾人身自由,依妨害自由罪移請偵辦;另將謝員調整職務至警備隊,時任三重警分局長林故廷亦親向女移工致歉。
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時,謝員否認犯行,但檢方調查發現,去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四時許,謝員巡邏途經重新路三段發現女移工坐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而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女移工未能立即從手機找出文件,但告知自己住在附近,並使用手機三方通話功能,欲藉由社工及友人透過手機通話功能告知員警,她是合法移工。
檢方認為,謝員沒理會也未查證,就把女移工上銬在超商椅子上,再以巡邏車把她押回派出所銬在椅子上管束,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竟把她載往三重環河南路及大同南路的路口丟包,其所為涉犯私刑拘禁罪嫌。刑法第三0二條規定,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最重可處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