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湯欲嘿咻女員工被告 老董花百萬元脫身
陳姓老董假藉按摩,載女員工到旅館泡湯,涉嫌嘿咻未果,被高雄高分院判處緩刑。(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知名公司陳姓老董,藉口要求到職僅3個月女職員按摩,竟載往溫泉旅館涉嫌性侵未果,被地院判刑2年4月;他不服提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賠償百萬元和解,改判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另需支付國庫2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甲女原本在某公司擔任會計及櫃檯人員,並於2022年6月8日至19日,被調至台南廠房支援,住在公司宿舍。
19日下午,甲女工作結束,陳董提議開車順道搭載她回家,上車後卻藉故要求按摩,因甲女先前曾多次替老闆娘按摩,不疑有他,隨後卻被載往溫泉旅館。
2人進入房間後,陳董涉嫌對甲女上下其手,甚至欲強行嘿咻,但因她掙扎扭動身體推拒而未得逞。案經甲女報請警方處理。
橋頭地院依性侵未遂罪,判處陳董有期徒刑2年4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陳董改口認罪,並賠償百萬元與甲女達成和解,改處徒刑2年,予以緩刑5年,另需支付國庫2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