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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男持械騷擾前女友被逮 嘉義縣跟騷法首件案例

通緝男持械騷擾前女友要求復合被依跟騷法移送法辦。(記者蔡宗勳翻攝)

通緝男持械騷擾前女友要求復合被依跟騷法移送法辦。(記者蔡宗勳翻攝)

2022/06/10 09:38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施行,仍有人公然挑戰法律,因案通緝的蔡姓男子要求黃姓前女友復合,先以電話、簡訊等行為進行騷擾,並傳送警告辱罵簡訊,接著持伸縮警棍至黃女住處騷擾,並言詞恐嚇對其不利,黃女哥哥見狀以辣椒水制止,水上分局員警獲報趕往現場,以優勢警力將蔡男制伏逮捕,成為嘉義縣跟騷法首件案例。

警方調查,黃女不堪蔡男長期騷擾心生畏懼,日常生活也受到嚴重影響,這次蔡男持棍跟騷行為已觸犯「攜帶兇器之加重跟騷」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除依現行犯逮捕並核發書面告誡,訊後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並建議聲請預防性羈押,同時為保障黃女人身安全,警方已協助其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另蔡男因刑法公共危險罪被通緝,一併移送歸案。

警察局呼籲民眾若遭遇跟蹤騷擾案件,請即向警方尋求協助,如果情況允許也可利用錄音、錄影或截圖保留證據,提供警方依法偵辦,提供被害人更完善的保護,以有效遏止跟蹤騷擾行為。

通緝男持械騷擾前女友被依跟騷法移送法辦。(記者蔡宗勳翻攝)

通緝男持械騷擾前女友被依跟騷法移送法辦。(記者蔡宗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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