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逃逸還辱警 酒測值嚴重超標判10月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去年8月22日下午在工地飲用啤酒後,竟酒後無照駕車,逆向撞上機車,導致騎士多處受傷。吳男雖下車查看,但擔心酒駕被逮,竟步行離開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吳男,並對其酒測,酒測值高達0.61毫克,逮捕過程中吳男還出言辱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公共危險等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吳男撞上施姓騎士後,只有下車查看,並未對受傷騎士進行即時救護、未協助就醫或其他必要措施,因無法移動車輛,便自步行離開現場而逃逸。
警方到場後,循線找到吳男,將他帶回事故現場,且施行酒測。吳男則表示要求先喝水,再配合酒測;但警方則表示,吳男飲酒結束後已逾30分鐘以上而回絕,並告知拒絕檢測將強制移由醫療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採樣。
吳男則拒絕配合員警執行酒測,與警員推擠拉扯時,被壓制在地,當場出言「幹你娘機掰」辱駡在場警員,被警帶回偵辦,並測得酒測值為0.61毫克。
吳男還向警方指稱,是因為現場塞車,對方的機車卡在自己的汽車下,所以想說先回家洗把臉、換個衣服。員警不予採信,訊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肇事逃逸、侮辱公務員等罪,將吳男移送法辦。
吳男向法官表示,發生事故後發現對方人車倒地,隨即告訴騎士自己有酒駕情形,希望他不要報警,但騎士仍堅持報警,只好先離開現場,並沒有肇事逃逸,是因為要趕著上晚班,回家換衣服時拉肚子,才沒有馬上回到現場。
施姓騎士則於審理時向法官表示,被撞到當下,吳男有下車要求自己不要報警,還試圖移動自己的摩托車,還說這一點傷沒甚麼大不了,聽到自己堅持要報警時,就不開心,把汽車留在現場,隨即離開。
法官認為,依證據顯示吳男撞傷施姓騎士後,有下車察看並與對方對話,當知騎士受傷後,卻為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也未報警處理逕行離去,已經構成肇事逃例要件。
法官審理後,認定吳男觸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及侮辱公務員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3月、6月及拘役10天,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另拘役部分得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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