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北市府損失5億遭柯文哲罵「非常賤」 前處長判10年定讞
2022/04/11 11: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巿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被控任內在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巿弊案)使用不實鑑價報告,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使北巿府少分配近2000坪的樓地板面積,蒙受5億多元損失。市長柯文哲曾痛批2人「非常的賤」。高等法院更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對主管事務犯圖利罪」,重判高10年、王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此案源於,監察院2015年通過糾正、彈劾案,認定高嘉濃等人於2006年間,於北市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位於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中,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疑雲重重,移送檢調調查。
台北地檢署查出,高嘉濃、王銘藏2人以偽造的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故意虛增建築成本,導致北巿府可獲分配的樓地板面積減少1932坪,損失5億多元,以貪污等罪起訴2人。
法院審理時,高、王互踢皮球。高嘉濃供稱此案由王銘藏主導,所有簽呈都是王銘藏和江姓課員處理,他沒有決定權,也未竄改鑑價報告。
王銘藏則說,他是奉高嘉濃的指示盡快辦理,不實鑑價報告由高嘉濃提供,他因為很尊重高嘉濃這位長輩長官,也迫於高嘉濃限期辦好的壓力,才做錯事。
一審台北地院依對主管事務犯圖利罪,判高嘉濃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4年、褫奪公權2年。二審高院雖認定2人偽造鑑價報告,但報告對權益分配無拘束力,也無證據證明日勝生公司有不法獲利,改依刑責較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行使偽造文書罪,判高4年徒刑,王2年、緩刑5年。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結果,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