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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圖利案 北市前聯開處長判10年

美河巿開發圖利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資料照)

美河巿開發圖利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資料照)

2015/12/29 06:00

造成北市府五億多元損失

〔記者張文川、郭安家、陳永吉/台北報導〕美河巿(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圖利日勝生公司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前課長王銘藏四年徒刑、褫奪公權兩年,可上訴。

地院認定高嘉濃惡性重大

合議庭認定高嘉濃主導全案,「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惡性重大,強行曲解法令與職權,推卸責任給下屬,毫無悔意」,且犯後態度不佳,予以重判;王銘藏坦承犯行,考量他身處「上令下達」官僚體系,受到長官高嘉濃壓力,依高的指示犯案,因此輕判。

前課長王銘藏認罪判四年

高嘉濃、王銘藏皆已退休。高透過律師高涌誠轉達,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一定上訴;王銘藏則說:「坦然接受判決,不會上訴」。北市政風處強調,將協調捷運局追究兩人行政責任。日勝生僅表示,對判決沒有立場回應;至於相關權配爭議,希望一切回歸仲裁,解決紛爭。

此案在檢調清查相關金流時,因查無高、王與日勝生之間行收賄的對價關係證據,因此僅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

昨判決則認定,高、王於二○○六年辦理美河市案時,為了圖利日勝生,偽造鑑價報告,刻意拉高建築成本、低估土地成本,致使北市府蒙受五億餘元權值損失,依每坪銷售單價廿六萬三四○八元折算,共損失一九三二.三七坪樓地板面積。

高嘉濃偵審期間皆供稱,此案是王銘藏主導,所有簽呈都是王和江姓課員處理的,也有送其他課與權益分配小組審議,最後是由北市府核可,他沒決定權,鑑價報告也非他竄改。

但合議庭認為,王銘藏等人和提出鑑價報告的旭洲公司證人的證詞一致指向高主導全案,且高在二○○七年二月將來自日勝生的工程預算補充說明書,交付王銘藏,上有手寫註記十三項工程大項的總額,王據以修改細項數字,變造為不實的鑑定報告,再重提便箋提案。

旭洲提交的驗收版鑑定報告,建議北市府的公地主身分至少應分配卅二.四三%,建造成本為一六○億餘元;偽造鑑定報告則下修市府分配比例為卅.六%,建造成本提高為一七四億餘元;最終定案執行時,市府權配比例為卅.七五%,建造成本仍維持一七四億元。

美河巿開發圖利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資料照)

美河巿開發圖利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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