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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女友拒復合 男子出招「壁咚」、「強吻」拘役100天

    高雄地院。(資料照)

    高雄地院。(資料照)

    2022/04/05 10: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約前女友小靜(化名)到飯店談復合,他接連使出「壁咚」、「強吻」、「摸摸」三招,被小靜提告猥褻、強制等罪,但法官審酌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小靜被猥褻,僅依強制罪判陳男拘役100天,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0年8月17日中午12點,陳男約小靜到高市某五星級飯店「聊一聊」,小靜赴約後,與陳男不歡而散,甚至被路人直擊,陳男在小靜的車上,跨坐在她身體,小靜狂喊救命,引來路人幫忙才脫困。

    小靜事後驗傷報警,指控陳男在她剛到飯店時,先是在飯店健身房淋浴間外,強拉進淋浴間企圖不軌,她反抗逃離後,陳男又在飯店走廊「壁咚」她,先強吻她後又在她耳邊呢喃細語,她不想再跟陳男復合或是有何瓜葛,於是推開陳男後下樓開車,沒想到陳男竟也跟著上車,央求她載他一程。

    小靜把車子開出地下道到馬路上時,要求陳男下車,但陳男拒絕後,直接跨坐在她身上,還伸手探入她的安全褲管,直攻她的私密處,小靜狂喊救命,引來路人上前協助後,陳男才停手下車離去。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有「壁咚」、「強拉入淋浴間」和「跨坐在身上」,否認有對小靜做出逾舉行為,法官綜合相關證詞和事證,認為小靜指控被陳男拉去淋浴間時,四下無人沒有被強吻,卻選在有房務人間經過的飯店走道強吻她,與常情不符。

    此外,小靜當天穿著連身長裙赴約,下身還有穿著安全褲,且安全褲長度達膝蓋,陳男應該沒有辦法從安全褲管伸手直探小靜的私密處,加上兩人事後已達成和解,因此僅依3個強制罪判陳男拘役10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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