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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神的考驗解讀成性暗示 硬上女教友判刑5年

林男硬上女教友,辯稱是受性暗示誘惑,法官不採信,判他5年徒刑。 (資料照)

林男硬上女教友,辯稱是受性暗示誘惑,法官不採信,判他5年徒刑。 (資料照)

2022/03/30 11:2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男因參加教會結識一名已婚女教友,林男卻利用獨處機會硬上女教友,被害人擔心受害不敢反抗,事後向家人泣訴遭性侵並報警,林男認為是受到女教友性暗示才把持不住,但並未強迫,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強制性侵犯行成立,判刑5年,可上訴。

林男1年多前在住處與該女教友獨處聯天時,心起色慾,要求發生性關係,但遭到女教友拒絕,林男卻強行脫去被害人衣褲性侵得逞,被害人事後向家人泣訴遭到男教友性侵,遂報警逮人。

林男應訊時辯稱,是女教友向他說前一晚夢見兩人發生性關係,認為這是神的考驗,他卻覺得是女教友的性暗示,才把持不住,發生性關係,女教友並未反抗,無強制性侵情事。

被害人指控,是林男說要得到她,將他推倒在床並強行脫去她的褲子,她求神讓她平安離開,因為她知道林男犯過強盜罪,她很害怕,不敢反抗,只想要活著離開。

屏東地院檢視相關事證及雙方說詞、通聯記錄後,認為林男違反被害人意願,性侵得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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