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隊員屢次酒駕 被判休職6月
2022/03/25 18:0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一名林姓隊員屢次酒駕,不只被判刑,還被送懲戒法院,去年底判降兩級改敘;沒想到他未反省,繼續酒駕,二度被送懲戒法院,加重懲戒力道,判休職6月。
林男是支援海巡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的管制官,去年12月4日晚間前往第九巡防區指揮部接勤途中,於花蓮縣被警方臨檢攔查,酒測值為每公升0.33毫克,無肇事及受傷情事,花蓮縣警察局遂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至花蓮地檢署偵辦。海巡署上級機關海委會把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指出,林男2011年間就曾酒駕被判刑2月,去年10月又再被查獲酒駕,數值0.42,雖然獲得緩起訴,但被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沒想到他沒學乖,竟然繼續酒駕,這次數值0.33,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
懲戒法院認為指出,林男為職司犯罪調查的警察人員,本應遵守政府喝酒不開車之令,卻數度酒駕,顯見屢次不改,評議後決定加重懲戒力道,判他休職,期間6月,期滿可回復原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