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非洲豬瘟肉品來台 越南裔母女被判緩刑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越南商台安貿易旅遊有限公司負責人阮雲伶(通緝中),與越南裔母女鄧氏海、阮氏虹,從去年3月至8月間,由越南走私菸品及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肉品來台;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鄧姓母女認罪、有悔意,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判處鄧女6個月徒刑、其女兒3個月徒刑,均緩刑2年,但須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及3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3人合作模式為阮氏虹在她所經營的臉書社團上,刊登販賣越南香菸及肉品廣告,並託人在越南購買肉品後,委託台安公司運送來台或直接向台安公司訂購菸品,而阮雲伶亦使用臉書刊登受託運送貨物來台、販賣香菸肉品廣告,並負責在越南接受托運、代買、購買貨品及報關事宜。
至於鄧女則負責在台接貨及轉運貨品予在台客戶,委由不知情的物流公司員工報關、接貨,運至台安公司位在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的倉庫存放,再交予物流業者送達至托運、購貨客戶處。
去年8月18日,她們以在併袋貨中私運夾藏方式,經由華航班機自越南空運輸入2880包香菸及豬肉月餅、豬肉捲等約71公斤的肉製品,順利規避菸酒稅及健康福利捐共28萬餘元;警方接獲檢舉上門搜索,查獲肉品送驗後,確認含有非洲豬瘟病毒,隔日隨即銷毀。
檢方為此成立專案小組並進駐警局,全力追查上下游,聲押禁見2人獲准;警政署亦動員各縣市警察局,並與相關機關針對廠商電腦中記載的肉品流向,以及全國越南小吃、雜貨店、工廠、宿舍等實施稽查,3波行動共清查1萬220處。
檢警雖攔截最後一次走私的71公斤肉品流入市面,但之前走私的大部分肉品恐已被民眾吃下肚;檢方調查後斥責2人所為嚴重影響人民生活、也消耗大量行政資源、惡性重大,建請法院量處較重刑罰。
2人在審理時認罪,法官認為2人所為有造成傳染病防治破口之虞,且因私菸來源不明,對於消費者健康亦構成相當危害,惟念及2人均無前科,素行良好,且皆自始坦承犯行,有悔意判處上述徒刑,並以2人經此科刑教訓,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而予以緩刑,但命2人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及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