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高院傳喚曾威豪等人 高檢署主張應延長限制出境8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8年前喧騰一時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眾人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全案73被告先前已有64人被判刑定讞,只剩曾威豪、劉芯彤夫婦等9人被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5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將曾威豪、劉芯彤皆改判8年徒刑,王俊傑等7人分別判刑7年至10年6月不等,已上訴三審;高等法院今受最高法院囑託召開訊問庭,僅王俊傑出庭,樊豪因另案已入獄,檢察官主張曾威豪夫婦等8人都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高院近日將做出裁定。
高院下午訊問庭中,原本傳訊遭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將於2月18日屆滿的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出庭陳述,再決定是否須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但曾威豪等7人日前已經分別以書面陳述沒有延長的必要,或沒有意見,因此今日只有王俊傑出庭,王表示沒意見。
此外,樊豪因另案已入獄,高檢署檢察官當庭認為沒有對他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曾威豪一審被判刑8年6月,二審改判10年,劉芯彤一、二審都被判9年,夫妻2人因與薛貞國遺孀達成650萬元和解,分期付款中,更一審去年5月酌減其刑為各8年徒刑。
其餘7名共犯刑期分別為王俊傑7年2月,葉品成10年6月,王思凱8年、劉瀚陽7年2月,張繼誠7年4月,張福生7年,王俊傑7年2月,樊豪7年6月。
此案源於2014年9月,曾威豪和當時的女友劉芯彤(已結婚育2子女),在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起糾紛,曾威豪2人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隔天透過通訊軟體「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群組,糾眾前往夜店大廳尋釁鬥毆。
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通知,到場處理,不料卻遭眾人以紅絨柱、或拳打腳踢圍毆,現場雖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停手,從一樓大廳電梯處抬到店外人行道拳打腳踢,薛傷重不治。
全案先後起訴73人,高院更一審去年將曾威豪、劉芯彤、王思凱、張福生、葉品成、張繼誠、劉瀚陽、樊豪等9人判刑7年至10年6月不等徒刑,已上訴三審,其餘64人已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