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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小情侶公園嘿咻 老翁偷拍、女兒上傳爆料公社均獲緩刑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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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12: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一對著制服的高中情侶,前年5月下午因情不自禁,竟在公園涼亭內嘿咻,61歲翁姓男子從住家廚房看到後竟偷拍並傳到家人群組,34歲女兒還上傳到爆料公社,並註明「學生在公園涼亭激情」,高等法院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翁男判刑1年及2月,翁的女兒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2人都獲判緩刑2年;可上訴。

翁男在2020年5月28日下午4點,在桃園市住處廚房內,看到身著高中校服的17歲少年與16歲少女在附近公園涼亭內發生性行為,他偷拍2名少年性交影片後,傳送至LINE群組「我們家」,翁的女兒接著在群組下載影片,同年6月1日在臉書粉絲專頁以「學生在公園涼亭激情」為名上傳影片。

桃園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翁男的女兒知道闖下大禍,主動向派出所自首,警方也查獲翁男,2人坦承犯行,檢方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翁男起訴,另依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起訴翁的女兒。

桃園地院審酌翁男及翁的女兒犯後均坦承犯行,另外認定翁的女兒符合自首規定,予以減刑,各判翁男1年和2月徒刑,翁的女兒判刑1月,2人均可易科罰金、及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各獲緩刑3年。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後,判決翁男1年和2月徒刑,翁的女兒判刑3月,2人均可易科罰金、各獲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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