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驚見自己全裸「炒飯」 女離婚3年後怒告前夫偷拍
無良前夫離婚後,將偷拍與妻性愛影片PO上網,前妻被網友告知才知,前夫近日被南投地院以妨害秘密罪名判刑。(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無良年輕男子離婚前偷拍與妻子「炒飯」影片,離婚後3年前妻經由網友告知「我在成人網站看到你的影片!」,前妻上網瀏覽才知被偷拍,還被人上網看光,憤而對前夫提告,前夫雖坦承拍影片但辯稱拍攝時有經妻子同意,南投地院法官以妨害秘密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28歲邱姓男子與妻子在2016年離婚,離婚前1年,夫妻投宿汽車旅館時,邱男以手機偷拍兩人「炒飯「影片,並拍攝妻子裸體,妻子都不知枕邊人錄影片,還把影片上雲端。
這對夫妻離婚後,各自在北部、中部生活,前妻在2019年10月,經由男性網友告知,在某個成人網站看到很像她的女生,有裸體還有「炒飯」影片,邱男前妻進入網站瀏覽,果然發現就是自己,經從影片場景回想,想起是離婚前一年,當時還是夫妻的兩人在某摩鐵住宿時所拍的,而她並不知當時有拍影片,前妻發現自己變成成人網站影片主角,羞憤不已,截圖並製成光碟,向南投警方報案提告。
邱男雖承認影片是他拍的,但是矢口否認是偷拍,強調當時有經妻子同意,但是無法解釋為何影片數年後在成人網站看到。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邱男無故竊錄前妻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讓前妻遭受恐懼,內心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且上傳網站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不過念及他事後有跟前妻調降成立,惟未完成賠償,因此以妨害秘密罪之「無故以錄影竊錄錄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罪」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