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大逆轉!貴婦團涉助詐領國務費 更一審今改判種村碧君無罪
貴婦團涉助詐領國務費案,更一審今改判種村碧君無罪。(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友人、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涉提供135張發票交由吳淑珍,用以核銷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542萬元,一審被依貪污等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種村碧君上訴後,以心律不整等健康狀況不佳,聲請停止審理獲准,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後仍判她4年、褫奪公權2年,不過,高院更一審審理認定種村碧君並無共同或幫助詐領犯行,或與同案被告前總統陳水扁等共犯有事前同謀進行犯罪,今大逆轉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具有日本國籍的種村碧君,原名「李碧君」、「李淑雅」,是杏林新生製藥、瀛得投資公司負責人,檢方2009年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種村碧君提供吳淑珍135張發票,後來吳淑珍將這些發票核銷申報為國務機要費542萬元,向台北地院告發。
北院審理時,種村碧君仍辯稱,她以為發票是捐給公益團體兌獎,不知被拿來作為其他用途,但法官不採信她的辯詞,依貪污、偽造文書罪判她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全案上訴後,種村碧君委任律師指出,已提供種村碧君的診斷書給高院做為證明,由於的她身體狀況不佳,無法參與審理,因此聲請停止審理。
律師指出,從最高法院判決前總統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無罪可以看出,首長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的性質相同,而特別費均已「除罪化」,已有立委將會計法第99條之一的修法條文送到立院排入序委員會審理,屆時國務機要費很可能也會獲得除罪化;最後,則是「正犯已停審,從犯無從審理」,因為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已停止審理,被指為從犯的種村碧君要如何能審理?高院裁准。
高院續行審理後仍認定,種村碧君涉提供發票供吳淑珍詐領國務費,判她四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不過,上訴後,最高院撤銷發回更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