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錢了事!毒蟲拒檢飛車蛇行 撞傷無辜民眾、撞爛2警車免囚
張男衝撞攔檢的警車,並撞傷無辜駕駛,獲判可易科罰金之刑,免入獄。(示意圖。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犯下強盜、毒品、竊盜、毀損等多案、被判刑9年3月的張姓男子,2018年才出獄,2019年又因駕駛車牌不符的轎車被攔。詎料,張男不只拒絕受檢,還關燈飛車蛇行,撞傷一名無辜駕駛後仍不停止,繼續衝撞2部警車,就連警方開槍也不願停車,直到被追到走投無路才投降,身上被起出一級毒品海洛因(另案偵辦)。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桃園地院判張男1年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無誤,駁回檢察官上訴。
張男前因寄藏贓物、持有第一級毒品、竊盜、毀損、加重強盜等案件,分別被判刑4月、4月、6月、3月、8年確定在案,高院定應執行9年3月徒刑確定,發監執行,2018年8月10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
詎料張男不知悔改,2020年2月18日深夜11時33分許,駕駛AB車(車身懸掛他車車牌,且已被典當抵債)上路,因車身與車牌號碼不符,被桃園保安大隊發覺而上前攔查。
因持有海洛因,張男為脫免逮捕,竟拒絕受檢,並關閉大燈加速逃逸,沿途超速、蛇行、驟然變換車道,嚴重影響其他用路者通行道路安全,途中衝撞前方自用小客車,造成該車損壞以外,還害黃姓駕駛受傷。
警方前後包抄,卡住張男去路,沒想到張男硬是不停,連警車都衝撞。員警趕緊跳下車,用破壞器具擊破其車窗、喝令下車,但張男不甩,打倒退檔,繼續狂踩油門加足馬力撞開後方的警車,逼得員警只好開槍射擊其輪胎。
張男無懼警槍,繼續衝撞警車,擠出一條縫隙後,再度揚長而去,直到輪胎無法運作、車輛跑不動,才停車受檢。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海洛因、安非他命殘渣與吸食器等物,除依毒品罪送辦,另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傷害、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等罪法辦。
一審桃園地院念及張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家中有祖母待養、受傷的黃姓駕駛願意原諒被告等情狀,定三罪應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
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高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量刑均無違誤,駁回其訴,檢察官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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