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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東縣酒駕大執法 昨7人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2022/01/08 09:08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
    東縣7日再出擊取締酒駕,移送7人,其中酒測值最高甚至達到1.01MG/L。(記者陳賢義翻攝)

    東縣7日再出擊取締酒駕,移送7人,其中酒測值最高甚至達到1.01MG/L。(記者陳賢義翻攝)

    台東縣警局元旦3天連假配合全國同步執行取締酒駕防制大執法,3天共移送公共危險24人,1件舉發酒後駕車違規,但仍有民眾未能警醒,警方昨再出擊,公共危險罪移送7人,取締1件酒後駕車違規,其中酒測值最高甚至達到1.01MG/L,遠超過標準值0.25MG/L,台東縣警局交通隊長張國棟強調,酒駕零容忍,籲用路人自律,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縣警局表示,一般民眾可能會誤以為喝酒後,只要不要「馬上」開車,等一段時間後開車,就沒有酒精濃度,事實上每個人對於酒精代謝的程度不一,一罐350毫升的啤酒,可能就需要1至2小時代謝,若民眾飲酒的時間過晚、過量,隔天清醒後酒精仍未代謝,貿然開車或騎車遭攔查,酒精濃度就可能超標,呼籲民眾飲酒後,也要將飲酒的數量、喝酒的時間納入考量後,再決定是否使用交通工具,以免觸法。

    張國棟表示,取締酒駕是常態性的工作,酒駕零容忍,天天都是大執法,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出門應酬飲宴應利用「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養成「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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