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殺老闆致房屋成凶宅被求償 錢莊3員工判賠122萬元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唐世豪、陳天賜、江昶濬對經營地下錢莊的施姓老闆不滿,在新北持刀殺害施男後再運至宜蘭焚屍滅跡,被害者家屬以新北房屋成為凶宅,向3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3人賠償122萬餘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唐男3人在施男公司上班,唐男因放款、對帳業務與施男常有口角爭執,聽聞施對外放話要處理他,萌生殺意;陳也因工作效率不佳,屢遭施責備,亦對施男心生不滿。
2019年5月,唐男等3人在熱炒店聚餐,唐、陳2人各自抱怨與施男不愉快之事,唐世豪遂提議殺害施男,並取得陳男認同,隨後又向江承諾,動手時,江只需抱住施控制他行動,以後公司換他當老闆,江可自放款收回款項抽佣2成當獎金。
2019年6月16日下午3時許,唐男以欲繳回120萬元放款現金為由,前往錢莊,發生口角後隨即掏出預藏水果刀刺向施男;江男見狀依計畫將施環抱,阻施男掙扎防衛,陳男亦持開山刀朝施後頸部、腹部砍殺,施遭刺殺後掙扎並哀求:「有話好好商量」,最後仍因無法掙脫倒地當場死亡。
唐男等3人犯案後,把屍體裝入行李箱,載往江男的宜蘭壯圍老家焚屍滅跡,施男母親發現其子失蹤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揪出3男涉案,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唐男及陳男無期徒刑、江男18年徒刑,去年間,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判決上訴駁回。
去年5月間,家屬提出求償,要求3男賠償750萬元,並要求唐男及陳男返還自施男處取走的數百萬元款項;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唐世豪、陳天賜、江昶濬賠償360萬元,唐世豪另須賠償殺了施男後取走的100萬元款項。
家屬另提求償指,新北房屋因3男殺人行為變成凶宅,交易價值減損,求償500萬元;對此,唐男等人辯稱,施男死亡時間並不能確定是在新北房屋,也有可能在車上,且警方最後在宜蘭發現屍體,宜蘭那邊才是凶宅。
唐男等人並指,新北房屋很偏僻,是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家屬所提價值也不符合市價,且該房前屋主因為欠施男錢,還不出來因此自殺,所以該屋早已是凶宅。
法官依刑事判決認定,施男死亡地點位於新北房屋內,且唐男等人亦未提出其他相關事證供法院審酌,遂不採信其等辯詞;3人殺人行為已導致該屋成為凶宅、房屋價值跌落,經鑑定減損金額約122萬餘元,因此判決3人賠償這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