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上暗網買真槍實彈 調職並送調查局考績會議處
蔡姓調查官上暗網購買槍彈,被調離現職,接受刑事與行政調查中。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翻攝資料照)
首次上稿 12-16 23:31
更新時間 12-17 08:0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與警方3月間攔獲一個美國寄來的包裹,內有一把短槍及數十發子彈,但買家使用化名,增加追查難度,經過9個月蒐報,檢警鎖定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蔡姓調查官涉案,日前約談到案,依違反槍砲罪諭知15萬元交保。調查局已將蔡調往局本部總務處服務,並由政風室啟動行政調查,送考績委員會議處。
檢警9日搜索蔡員住處與辦公處所,將他約談到案。蔡員未否認購買真槍實彈,辯稱是因為迷上生存遊戲,才會異想天開,上暗網跨海以比特幣向美國賣家購買,以假名為收件人。但檢警認為他刻意規避追查,對其辯稱首次購買以及用途抱持存疑態度,正持續追查有沒有其他槍彈外流到黑市。
調查局得悉後,立刻把他調離北機站,改任沒有辦案性質的調查局總務處文書科服務,就近看管,靜待調查。
法務部長蔡清祥獲報後震怒,直言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法,絕不可原諒,責成調查局在檢警偵辦刑案期間,亦應同步啟動行政調查,盡速查明真相。
調查局內部雖有督察處,為了昭公信,全案交由具有檢察官身分的政風室主任孫治遠進行行政調查,目前已完成訪談,其他事證亦清查到一段落,製成報告,將交由調查局考績委員會議處。
一般而言,內部行政調查若認定有違失,視情節輕重給予蔡員申誡到記過程度不等的行政處分;但因本案牽涉刑責,除了內部先行懲處,未來檢察官若起訴,調查局還可把案子交由法務部轉送懲戒法院審理,此時蔡員要面對的是司法懲戒,合議庭將視違失情節輕重,給予申誡到免職不等的懲戒,最重蔡員恐將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影響工作權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