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勝訴!殉職飛官父:責任不能全推給連屍體都找不到的人
殉職飛官吳彥霆國賠案,吳父認為,責任不能全推給連屍體都找不到的人。(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2018年6月4日漢光演習期間,空軍少校吳彥霆駕駛F-16戰機在新北市瑞芳區五分山撞山殉職,吳的父母請求國賠,台北地院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466萬4655元;吳彥霆父親回應,責任不能全推給「連屍體都找不到的人」。
吳彥霆的老家在宜蘭,他的父親今天受訪時說,這起事故空軍戰管也有責任,空軍要有擔當去檢討缺失,家屬不滿空軍高層處置態度,決定提出國賠。
吳父說,兒子報考空軍報效國家,他也一向支持空軍,想不到意外發生後,空軍高層竟說「吳彥霆有偏離航道」、「失事是個人因素」,這種說法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讓人無法接受。
吳父強調,空軍要長進,責任不能全部推給已經粉身碎骨,連屍體都找不到的人,應該有擔當去檢討缺失,才能更加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