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轉貼照片點名「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 列車長嗆列車長免賠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鐵一名蔡姓列車長,不滿汪姓列車長在車廂查票時,不分一般旅客或台鐵員工,均一律要求補票,因而在台鐵群組內轉貼汪男的照片,並嗆「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內鬥內行」等語。汪男質疑個資與肖像權被侵害,提告要求蔡男賠償,但高等法院認為照片是汪男的公開頭像,蔡男並未改作濫用,日前判汪敗訴確定。
汪男是台鐵列車長,工作內容包括對搭乘旅客進行例行性的查票、驗票,縱使乘客是為台鐵員工,如非執行勤務而搭乘台鐵對號列車,仍須購票上車,如經查驗未購票搭乘者,列車長依規定可請該員工補票。
汪男與蔡男雖均為列車長,但兩人素不相識,直到2018年4月間,汪男突然在台鐵內部通訊軟體群組內看到自己的名字,發文的蔡男點名汪男「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內鬥內行(不分高低)、外鬥外行」,並附上汪男的大頭貼截圖。
汪男火大,指蔡男言論指摘他查驗票專門針對台鐵員工,但真相是他在執行職務時,未區分乘客身分為何,蔡男張貼的言論與事實不符,亦未為查證,使他執行職務的公正性備受質疑,對名譽產生負面評價。
汪男強調,蔡男擷取他的照片,並公布任職單位及職稱等資料,屬個人資料領域範圍,蔡男把的照片當作負面教材使用,已侵害他的隱私權與肖像權,因而興訟提告賠償。
高院指出,蔡男截圖的目的,是在說明事件始末,並非個資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此已經桃園地檢署認定不違反個資法,給予不起訴處分。
高院解釋,蔡男擷取汪男的大頭照,屬於合法公開的照片,並不適用個資法,也未侵害隱私權;此外,蔡男並未變造或醜化汪男的照片,也沒有濫用情事,故未侵害汪男公開照片的自主權。
綜上,高院認為汪男請求蔡男損害賠償的理由並無道理,日前判他敗訴,全案確定,蔡男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