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名嘴鄭佩芬 韓妻李佳芬聲請交付審判結果出爐
李佳芬(左)不滿名嘴鄭佩芬(右)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怒告加重誹謗罪失敗後再對鄭聲請交付審判,仍遭北院駁回確定。(本報合成)
首次上稿 18:46
更新時間 21: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前年參選總統期間,被爆出農舍違建、夫人干政等爭議,引發外界議論,韓妻李佳芬不滿名嘴鄭佩芬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怒告加重誹謗罪,鄭佩芬獲不起訴確定後,李佳芬再對鄭佩芬聲請交付審判,仍遭台北地院裁定駁回確定。
全案源於李佳芬認為,鄭佩芬未經查證就在政論節目指「有金主金援韓國瑜」、「干政、安插人事」,還說她「愛錢又愛權」,前年10月委請律師對鄭佩芬提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對鄭佩芬處分不起訴。
李佳芬再對鄭佩芬聲請交付審判。北院裁定指出,鄭佩芬發表言論前已有報導相關事件,而李佳芬雖認為鄭佩芬身為媒體人,應具較高查證責任,然而,鄭佩芬評論來自具點閱率與公信力的電子媒體,且李曾任數屆雲林縣議員,個人及家族在地方治學多年、具高知名度,加上韓國瑜參選總統,李佳芬身為妻子,不無可能成為「第一夫人」,應屬公眾人物,代表必須受到檢驗。
北院也指,李佳芬指鄭佩芬涉犯加重誹謗罪,經地檢檢察官、高檢署檢察長調查與斟酌,已詳加論述鄭佩芬憑證據評論及不起訴的理由,該處分並未違背證據法則,上月19日駁回李佳芬的聲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