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李佳芬「愛錢又愛權」 名嘴鄭佩芬挨告不起訴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競選總統期間被爆出農舍違建、夫人干政等爭議,引發議論,韓妻李佳芬(見圖)不滿名嘴鄭佩芬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提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處分不起訴。(本報合成)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參選總統期間,被爆出農舍違建、夫人干政等爭議,引發外界議論,韓妻李佳芬不滿名嘴鄭佩芬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因此提告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鄭佩芬在相關報導公開後表達個人意見,又其言論為可受公評事項,主觀上並無誹謗犯意,因此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李佳芬認為,鄭佩芬未經查證,就在政論節目指「有金主金援韓國瑜」及她「干政、安插人事」,還說她「愛錢又愛權」,因此去年10月委請律師對鄭佩芬提告妨害名譽。
庭訊時,鄭佩芬表示,當時媒體報導李佳芬把引發爭議的農舍轉售他人,所以覺得是有金主以買農舍的方式贊助韓選總統,至於說李佳芬「愛錢」,是因有人要韓國瑜拿500萬元繳參選保證金,但李佳芬不肯,而「愛權」則是因李佳芬的閨蜜高美蘭和兒子都在韓市府任職。
檢方認為,韓國瑜、李佳芬當時具有總統候選人、候選人配偶身分,屬公眾人物,其等品格問題自然會受到選民關注,鄭佩芬的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且相關議題均經媒體報導,鄭佩芬只是發表個人看法評論,沒有誹謗故意,因此將鄭佩芬不起訴。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競選總統期間被爆出農舍違建、夫人干政等爭議,引發議論,韓妻李佳芬(見圖)不滿名嘴鄭佩芬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提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