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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臉書高調和小王曬恩愛 嗆綠帽夫:「誰叫你趕我出去」

結婚才2年的林姓夫妻,老婆因上網交友被老公趕出家門,她索性搬進男網友家,還高調在臉書曬恩愛,被林男告上法院向兩人求償100萬。(示意圖)

結婚才2年的林姓夫妻,老婆因上網交友被老公趕出家門,她索性搬進男網友家,還高調在臉書曬恩愛,被林男告上法院向兩人求償100萬。(示意圖)

2021/10/30 09:2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結婚才2年的林姓夫妻,老婆因上網交友被老公趕出家門,她索性搬進男網友家,還高調在臉書曬恩愛,被林男告上法院向兩人求償100萬,法官認為,林妻和小王陳男不避諱於臉書公開張貼親密照片和表達愛意的文章,已侵害林男配偶權,判兩人應賠20萬。

判決指出,2019年1月,林姓男子和交往多年的李女結婚,婚後不到一年就生下愛的結晶,但李女在網路上結識朋友,引來林男不滿;今年2月,李女和陳男透過網路認識,兩人相約見面聊天,此舉引爆林男怒火,李女和網友見完面返家時,直接被趕出家門。

李女也不爽,索性直接搬進陳男家,後來跟陳男談起戀愛,更高調在臉書放上兩人親密生活照及互傾愛意的文章,林男的友人看到後截圖給他,林才知道老婆被他趕出家門後,竟不知悔改還在臉書放閃,氣得他向李、陳兩人提告求償100萬。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說自己當天只是去見一般網友,林男就吃醋把她趕出門,她沒有地方住,才會去住陳男家,但兩人迄今都是清白之身,沒有發生逾舉行為,且林男一直喊著要離婚,卻又不肯簽名,也不讓她回家看小孩,她不認為自己哪裡有錯。

但法官檢視李女和陳男的臉書,發現他們合照時,兩人身體緊靠相摟還貼臉,還有表達愛意的文章,已超越一般男女普通朋友交往程度,更不像 單純友人同居,因此認定已侵害林男配偶權,判兩人應賠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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