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傻眼!酒駕男被判刑 上訴竟稱「愛女遭酒駕者撞死才借酒澆愁」

曾男的上訴理由,讓苗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法官傻眼,判決駁回並不得上訴。(記者彭健禮攝)

曾男的上訴理由,讓苗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法官傻眼,判決駁回並不得上訴。(記者彭健禮攝)

2021/10/09 11:0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曾姓男子酒後騎車,被警方測得酒精呼氣值0.5mg/L而送法辦,由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曾男是酒駕累犯,一審簡易庭法官判他5個月徒刑。曾男不服上訴,請求能減刑或緩刑,但他的上訴理由竟是愛女多年前遭酒駕者撞死,才會借酒澆愁,讓二審合議庭法官傻眼,判決駁回並不得上訴。

曾男於去年11月30日晚間8點許,騎機車遇警攔檢;警方測得他的酒精呼氣值0.5mg/L,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由苗栗地方檢察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查,曾男曾於2018年也因酒後駕車被判4個月確定,並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於5年內又犯,為累犯,依規定加重其刑,判他5個月,可易科罰金。

但曾男認為判得太重,不服上訴,自陳他飲酒是為逃避喪女之痛,他的女兒於2010年間就讀大學時遭他人酒駕撞擊身亡,因此罹患嚴重憂鬱症、失眠症至今,所以借酒消愁,與「參加聚會、飲酒作樂、舉觴狂歡」不應等同視之。

曾男另稱,他是在被警方查獲的前一晚喝的酒,因長期患有肝病,肝臟解酒功能較差,無法如同正常人於正常時間將所服用的酒精代謝完畢。

曾男自認就酒後騎車違犯公共危險犯行坦承不諱,犯後態良好,也未發生肇事事故,犯行輕微,但一審未審酌他飲酒動機、目的、生活狀況,懇求二審法官能廢棄一審判決,從輕量刑並給予他緩刑機會。

二審法官審理,曾男犯公共危險罪事實明確,且再次違犯,足見無視法令禁制,未能確實反思悔悟,一審量刑沒有不當或違法。

對於曾男所稱其女於2010年間就讀大學時遭他人酒駕撞擊身亡,法官認為,若屬實,曾男理應對此種犯行深惡痛絕,而警惕自己避免酒駕,竟反而在2018年間、2020年間兩度犯下酒駕案件,造成對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之潛在危險,罔顧其他用路者安全,曾男主張難謂合情合理,更難以令人信服而作為減輕其刑的理由。

另,法官對於曾男稱罹患疾病、肝功能不佳、沒有飲酒鬧事、騎乘機車距離不長等其餘上訴理由,也認為並非得以合理化其酒後駕車的理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