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4歲童剪傷小雞雞 保母應訊稱:騎車太猛所致
4歲幼童小雞雞受傷,腳也二度燙傷。(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邱姓保母涉嫌凌虐4歲幼童案,昨天她和同居人在員林市吃晚飯時被拘提,對於幼童「小雞雞」的外傷,她辯稱是騎車太猛所致,由於邱女和其同居人說詞避重就輕,且該案為警方建請檢方偵辦,建請檢方針對邱女及其同居人黃男向法院聲請羈押。
至於該案為何拖了2個月報案,據了解,原因之一為兒童母親曾想私下和解,和解不成才透過網路爆料,爆料後再報警。
此案爆發以來,邱女即避不見面,手機也斷了音訊,溪湖警方昨天晚上透過科技偵查得知她和黃姓同居人出現在員林市某自助餐店,警方趁2人用餐欲離去之際,現身表明身分,當時邱女表情淡定,隨即被帶回警局,但她拒絕夜間偵訊。
對於男童小雞雞的傷痕,男童母親林女轉述,是邱女的同居人黃男用剪刀柄夾傷所致,但邱女落網後表示,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小孩騎車時過猛所致,她承認有疏失,所以答應男童母親降保母費的要求。
至於男童腳掌的二度燙傷,林女表示,可能保母用杯子倒不明液體所致。但邱女辯稱,男童自己吃飯時,熱湯不慎掉落桌面,湯汁因此燙傷腳掌所致,「這是意外」,並非虐童。
男童的母親對於邱女的說法完全無法接受,溪湖警分居副分局長施焜山表示,邱女對於自己的犯行避重就輕,此案為警方報請檢方偵辦,邱女被依違反刑法傷害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溪湖警方也建請檢方針對邱女及其同居人黃男向法院聲請羈押。
邱女說詞疑避重就輕。(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