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傳武肺確診、總幹事急貼公告被送辦 法官:無惡意不罰
2021/09/15 14:2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鼓山區某社區大樓今年5月19日傳出有住戶染疫,社區總幹事搶在政府公布確診個案前,在大樓公布欄張貼公告,呼籲社區住戶做好自我防護,結果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送辦,但法官認為,總幹事並無惡意,且張貼公告隔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公布該確診案例,裁定不罰。
判決指出,今年5月,武漢肺炎本土疫情爆發,5月19日全國進入三級警戒,高市鼓山區某社區大樓黃姓總幹事,在19日當天見到救護車及穿著防護衣的救護人員進入社區接走確診者,20日凌晨,警方也到社區調閱監視器畫面,黃男向警、消確認後,得知社區住戶有人確診。
為了提醒社區住戶做好自我防範,黃男特地在大樓公布欄張貼公告,結果被民眾拍下照片後透過網路四處流傳;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黃辯稱自己有查證後才公布消息,不是散布不實謠言,但仍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送辦。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我國自今年5月19日全國升至第三級警戒後,每天新增之武漢肺炎確診人數多達數百人,在疫情如此嚴峻時期,黃男身為大樓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在知悉疑似確診者訊息時,將該訊息公告,並提醒住戶注意防護,此類行為應無惡意。
法官指出,黃張貼公告前,有再三跟警、消人員確認,且公告隔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公布該確診案例,因此黃男沒有憑空捏造、無的放失散佈謠言行為,主觀上也沒有散佈虛偽謠言造成公眾恐慌的故意,因此裁定不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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