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0歲男長期在車站騙錢 檢斥:懶惰成習盼法院處分強制工作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1/09/11 11:59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今年4月,30歲詹姓男子在台北捷運M6出口,以悠遊卡不見、商借車資為由,向一人詐得500元;台北地檢署查出,詹男長期在車站徘徊、物色往來民眾,利用他人愛心,謊稱沒錢買車票騙錢,屢次起訴,犯罪足跡廣達北中南,縱使曾入監執行亦不能斷絕犯罪意念,可見他有犯罪習慣,且有因遊盪、懶惰成習而犯罪情形,依詐欺罪起訴並請法院給予強制工作。

檢方調查,今年4月15日晚間7時許,詹男在台北捷運M6出口,以悠遊卡不見為由,向一名路過的洪姓女子商借車資,洪女信以為眞,交付500元紙鈔並詢問日後如何還款,怎料,詹男得手後沒留下任何聯絡資訊就逃離現場,被害者因此報警處理。

詹男到案後辯稱:「我不是向洪女借錢,而是在乞討生活費,我離開是因為怕洪女誤會我是在向她借錢」,檢方並不採信。

檢方並查出,詹男長期在車站徘徊、物色往來民眾,利用他人愛心,謊稱沒錢買車票騙錢,金額從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屢次被起訴,犯罪足跡廣至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處,且他今年2月才因詐欺案件執行完畢出獄,未滿2月又犯案。

檢方認為,詹男年僅30歲,時值壯年,未思工作謀生而屢次以類似手法詐騙他人財物,每次涉案均言詞狡辯文過飾非,縱入監執行,也不能斷絕其犯罪意念,可見他有犯罪的習慣,且有因遊盪、懶惰成習而犯罪情形,請法院予以強制工作處分,以矯正、杜絕其犯罪習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