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海洛因卻害她中毒亡 男判3年半須賠償455萬
2021/09/07 20:2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遭毒品觀察勒戒的洪姓男子,去年購得海洛因毒品後,無償轉讓給友人廖女施用,不料,廖女以針筒注射毒品後,卻中毒身亡。廖女父母不滿控告洪男,並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洪不僅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定讞,高等法院今再判決洪須賠償廖父223萬元、廖母232萬多元,共455萬多元。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2018年曾因施用毒品被查獲,被裁定觀察勒戒後,因評估無繼續施用傾向,2019年2月執行完畢釋放出所。不料,洪男竟不知悔改,2019年3月11日向鄭姓男子購買近5公克的海洛因毒品後,在新北市一家旅館無償轉讓給友人廖女施用。廖女取得該批海洛因後,隨即置入針筒內以注射方式施用,卻因多種藥物中毒身亡。
廖女父母認為,洪男轉讓海洛因毒品給女兒施用才導致她中毒死亡,因此對他提告,並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官司,要求賠償廖父510萬元、廖母500萬元。刑事部份,洪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決3年6月定讞。
民事求償部份,洪男審理時主張,若在他能力範圍內也願意賠償,但廖女父母求償金額過高,因此他無力賠償。
高等法院認為,廖父、廖母受侵權行為時分別是60、62歲,依據新北市民平均餘命計算,分別還有22年、25年,判決洪男須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子女扶養費等費用各223萬、232萬多元。